2024年寧波市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寧波市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5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為中共寧波市江北區(qū)委、區(qū)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江北區(qū)社會治理要素收集、矛盾問題派發(fā)、數(shù)字化項目開發(fā)與維護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
(一)招聘崗位性質:編外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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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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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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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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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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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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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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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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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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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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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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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本年度應屆畢業(yè)視同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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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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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不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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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中心科室內綜合管理,綜合文字撰寫等工作;
2.負責綜合性信息設備維護、網絡安全管理、業(yè)務性軟體開發(fā)項目謀劃及運維工作;
3.負責系統(tǒng)操作,接聽熱線電話。
根據(jù)錄用人員的能力特點,匹配上述3類崗位要求,進行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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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各種辦公軟件。
2.全日制本科,且具有較強的文字撰寫能力,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以及語言表達能力;有計算機及相關專業(yè)職業(yè)證書或相關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3.全日制本科,且具有較強的文字撰寫能力,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以及語言表達能力;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和實踐經歷者優(yōu)先。
4.接聽電話能聽懂寧波話,需輪班、值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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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至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歷屆學歷(學位)證書須在本公告發(fā)布日前取得。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辦法進行。
四、招聘對象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要求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犯罪記錄;
(三)具有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技能要求;
(四)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團隊意識和敬業(yè)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五)具備良好的溝通、分析、表達和執(zhí)行能力;
(六)專業(yè)知識扎實,工作態(tài)度認真,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積極進取的工作熱情與較強的承壓能力,善于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七)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從發(fā)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30止。
2.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根據(jù)自身情況,對照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專業(yè)要求選報崗位。報名人員可自行下載《寧波市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真實填寫個人信息。
將《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或單位開具的證明)、獲獎證書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掃描統(tǒng)一打包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郵箱:2940509456@QQ.COM,郵件命名為: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應聘+崗位+姓名。
3.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或資料不完整的,取消報考資格。如報考該崗位的審核合格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數(shù)的3倍,可相應調整、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
(二)資格復審
面試開考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攜帶報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
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態(tài)等。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實施無犯罪記錄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如有異議,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錄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錄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須自愿服從組織分配,中心將根據(jù)實際考評結果,對招聘人員進行動態(tài)調整。同時,擬錄用人員在接到招錄通知后,必須在7日內報到辦理相關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自本公告發(fā)布日起一年內,本單位如需繼續(xù)招聘編外人員的,可以在參加考評未被錄用的同類型崗位人員中擇優(yōu)錄取。
六、聘用
崗位試用期(根據(jù)勞動合同簽訂的年限而定)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后崗位待遇采取基礎工資+績效獎金的方式發(fā)放。
七、其他事項
應聘者須對個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試、招錄資格。本公告由寧波市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負責解釋。
八、聯(lián)系方式
寧波仁厚派遣公司,
咨詢電話:0574-86269539,聯(lián)系人:李老師。
公休日咨詢電話:13355907239,聯(lián)系人:朱老師。
工作單位地址:江北區(qū)深悅廣場7幢1樓。
寧波市江北區(qū)社會治理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