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屬監(jiān)獄單位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按照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及成績排名,現將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和體能測評簽到時間(附件1)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錄相關事項
1.確保手機暢通。為方便招錄機關和考生間聯系,更好地維護考生權益,招錄機關會以電話、短信等形式聯系考生確認有關事項,請務必保證手機暢通,并配合做好確認回復等工作。如果手機號碼發(fā)生變更的,請主動告知招錄機關。
2.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領取《體能測評及后續(x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現場資格復審于3月10日9:00-14:00在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二號大街,學院南門為唯一入口)錢潮大廈二樓多功能廳進行,請按照附件1上進門編號對應的通道進入考點。
考生除攜帶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張外,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①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xié)議書”;
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海島、邊遠地區(qū)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海島、邊遠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志愿服務證》。
(4)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5)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參加2020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完成資格復審后,領取《體能測評及后續(x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3.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定于3月11日,請攜帶身份證、《體能測評及后續(x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及相關材料,按照附件1上規(guī)定的簽到時間到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警體館簽到并參加體能測評(簽到時間不變,具體測試時間可能視天氣情況作適當調整)。測評時,建議著寬松舒適的服裝和運動鞋。
為便于考生準確掌握體能測評的標準、實施規(guī)則以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認真閱讀《體能測評標準及實施規(guī)則》(附件2),其中,10米×4往返跑的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體能測評30周歲(含)以下與31周歲(含)以上的測試標準不同,以體能測評開始第1天(3月11日)為年齡的計算節(jié)點。體能測評是達標性測評,測評不合格者不列為面試對象,測評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簽到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4.查看面試考生名單,領取《面試通知》。入圍面試考生名單將于3月12日上午9:00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請入圍面試考生于3月12日9:30-11:00到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領取《面試通知》。
5.面試。對照《面試通知》上安排的面試時間,請入圍面試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到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指定地點簽到。面試于當天上午8:00正式開始,請參加面試的考生7:00前抵達面試簽到地點。7:50未到達面試簽到處的,取消面試資格。
6.查詢總成績。3月15日上午10:00前,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本人的總成績、是否入圍體檢以及體檢工作有關安排。
二、疫情防控有關事項
根據浙江省公務員局《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精神,為確保考試錄用工作順利進行,請入圍考生嚴格遵守面試環(huán)節(jié)(含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等,下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防疫要求
1.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qū),以及暴發(fā)較多病例、實行全域封閉管理的中風險地區(qū),經綜合評估,可對其所在縣(市、區(qū))或設區(qū)市來浙返浙人員實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或居家健康觀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14天期滿核酸檢測陰性者,繼續(xù)實施7天日常健康監(jiān)測,期滿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2.對出現散發(fā)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國內中風險地區(qū),經綜合評估,可對其所在縣(市、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來浙返浙人員實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對居家健康觀察期滿核酸檢測陰性者,繼續(xù)實施7天日常健康監(jiān)測,期滿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3.離開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未滿28天的來浙返浙人員,應及時到綜合服務點進行核酸檢驗,并根據本人旅居史倒推補足必要的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或居家健康觀察、日常健康監(jiān)測時間,期滿進行核酸檢測(距初檢時間不滿3天的,可適當延遲檢測)。
4.對入境人員實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期滿符合解除隔離條件的,繼續(xù)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期滿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居家健康觀察期滿核酸檢測陰性者,繼續(xù)實施7天日常健康監(jiān)測,期滿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5.居家健康觀察期間賦“健康碼”紅碼,非就醫(yī)等必要情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需經所在村(社區(qū))、單位批準。日常健康監(jiān)測期間賦“健康碼”黃碼,應自覺保持合理活動范圍,原則上不參加會議、會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學校、養(yǎng)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機構,不進入影劇院、歌舞廳、浴室、網吧等室內密閉場所,不開展線下教學、培訓等活動,外出時須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切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6.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工作,實時關注本人浙江“健康碼”狀況,及時在浙江“健康碼”中更新本人位置、身體狀況等變化信息,確保浙江“健康碼”為綠碼。
7.浙江“健康碼”為綠碼、健康狀況正常且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面試。
8.“健康碼”為綠碼,但有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9.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應當主動報告并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面試。
(二)不得參加面試情形
1.仍在隔離治療中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2.未滿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期、居家健康觀察期以及日常健康監(jiān)測期的來浙返浙考生。
3.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而無法提供的考生。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碼”、不配合入口檢測等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yī)療機構排查的考生。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應服從現場防疫管理,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并按要求佩戴。
2.面試當天,考生如有異常情況或出現相關癥狀的,應及時報告并配合現場防疫人員進行排查,按規(guī)定服從受控轉移至臨時隔離室,視測查情況,采取“安排至隔離室候考”或“轉送至定點醫(yī)療機構排查”等處置措施。
3.考生應仔細閱讀面試相關規(guī)定、防疫要求,按要求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態(tài)、填寫承諾書(附件4、5),并于資格復審當日將健康申報表和承諾書交招錄單位工作人員。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可能造成疫情傳播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依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
4.考生近期應避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自覺減少外出,避免人員聚集和與不必要的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5.考生應根據防疫要求和自身情況提前安排來浙返浙時間??记白⒁馓崆傲私饪键c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考試當天提前到達考點,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guī)定通道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失去參加考試資格或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6.因疫情防控需要,公務員考錄場地實行封閉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長、陪考及無關人員禁止進入考點。
請務必認真閱讀本通知和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上公布的信息,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间浧陂g,遇有不明事宜可電話咨詢招錄機關,具體咨詢電話見附件6。
附件:
浙江省監(jiān)獄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