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臨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jù)《2021年臨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資格復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屆時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入圍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地點
1.時間:2021年5月13日(周四)-5月14日(周五)。
2.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各單位的資格復審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登錄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打印《報名表》。
2.有關證書(證件、證明):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應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了上述要求的證書、證件(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書(可參照附件3)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對資格復審合格的需要參加結構化面試的報考人員,當場發(fā)給《結構化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與考生面試守則》。
(五)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確認時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等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及聘(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實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其面試(或技能測試)或錄用資格。
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或技能測試)。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放棄資格復審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工作須在面試(或技能測試)開始48小時前完畢。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
二、設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技能測試具體組織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技能測試時間、地點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通知。
三、設結構化面試的崗位結構化面試時間暫定6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請查看《結構化面試通知書》。
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臨海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事業(yè)單位考錄”專欄)發(fā)布的各類信息,按有關要求提前準備好有關資料并把握好本人行程,保持通訊暢通。部分單位如因工作需要臨時調整復審時間、地點的用人單位將事先與考生聯(lián)系。
有關具體問題請與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直接聯(lián)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6-85288978、85308193。
附件1:2021年臨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名單
附件2:2021年臨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附件3:委托書格式
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