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公務員考試
2021年溫州泰順縣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等有關事項通知
http://kqzzy.cn 2021-02-26 來源: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2021年泰順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等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2021年泰順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決定開展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等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根據2021年泰順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各招考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在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公告規(guī)定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詳見《2021年泰順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進入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附件1)。
二、時間地點
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詳見《2021年泰順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安排表》(附件2):
1.筆試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除報考公安人民警察、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于2021年3月8日(周一)在泰順縣財政局8樓大會議室(泰順縣羅陽鎮(zhèn)公園路48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報考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筆試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21年3月9日(周二)上午在泰順縣公安局監(jiān)所管理大隊(泰順縣羅陽鎮(zhèn)新城湖濱北路33號車管所旁)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于2021年3月9日(周二)下午1:30在泰順縣育才中學塑膠操場(泰順縣羅陽鎮(zhèn)云壽路282號,由育才小學大門口進)進行現場體能測評。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筆試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周一)下午在泰順縣人武部(泰順縣羅陽鎮(zhèn)愛民路151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軍事技能測評時間為3月6日(周六),由省軍區(qū)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段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有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浙江“健康碼”綠碼進場,現場填報健康狀況承諾書,攜帶《2021年泰順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回避關系情況報告表》(附件3)、本人單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3張,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外,還應提供招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詳見《2021年溫州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單》。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通過后方能參加體能測評,待體能測評通過后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單》。
考生如主動放棄資格復審的,請于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聯系招錄機關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4)并確認。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具有特殊情形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本人簽署委托書(詳見附件5)后,可委托他人代為參加資格復審。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按規(guī)定提供相應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須親筆簽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復審后,于當日下午進行體能測評??忌谫Y格復審通過后由工作人員帶至檢錄處進行檢錄登記,完成檢錄后由引導人員帶入各測評區(qū)域測評,測評完成后需現場簽名確認。
體能測評根據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中組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執(zhí)行。測評項目分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共3項。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800米)只測評1次??忌挲g以體能測評當天(2021年3月9日)為年齡的計算節(jié)點。
考生對本人或其他考生體能測評成績、結論有異議的,需在本組相應測評項目結束前提出,由仲裁組現場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相關職位均不再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后,招錄機關單位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長、陪考及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體能測評區(qū)域??忌鷳詭э嬘盟?,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產品進入場地,不得穿釘鞋。若有舞弊行為者,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考生在測評前應確保飲食衛(wèi)生和睡眠充足,并對自身身體狀況開展自我評估,患有嚴重疾病或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等情形,不建議參加測評。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應按浙江省公務員局2月8日發(fā)布的《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詳見附件6)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健康管理等各項工作。
考生應根據防疫要求和自身情況提前安排來泰返泰時間。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期間,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除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時按照考務或裁判人員現場指令摘下口罩外,其余時間均需佩戴口罩,并服從現場防疫和考務管理,如身體出現不適癥狀,請及時告知現場工作人員。
資格復審和測評過程中,如出現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fā)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guī)定服從受控轉移至指定地點,視測查情況,采取“特殊場次測評”或“轉送至定點醫(yī)院排查”等處置措施。
六、面試安排
面試定于3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舉行。3月11日起,考生在溫州黨建網(www.wzdj.gov.cn)或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系統網站(gwy.zjks.com)自行查閱并打印《面試通知書》,并按《面試通知書》要求的報到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七、其他事項
?。ㄒ唬┱埧忌3质謾C暢通,如變更聯系方式的請及時與招錄機關單位聯系。對資格條件、體能測評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公務員錄用有關政策,可咨詢泰順縣公務員主管部門,電話:0577-67570860。
?。ǘ┤缫蛞咔榉揽毓ぷ饔行乱笠?guī)定或天氣惡劣等原因的,導致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變更的,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系統網站。
附件:
附件4:招錄單位咨詢電話.doc
附件5:資格復審委托書.docx
泰順縣公務員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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