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永康市公安局招錄人民警察學員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
根據(jù)《2011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人民警察職位需經(jīng)體能測評后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要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將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和查詢?nèi)雵嬖嚾藛T名單
1、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請入圍體能測評的人員于10月31日(下午1:30-5:00)攜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到永康市公安局(麗州北路1號)六樓605辦公室領取體能測評通知、體能測試證,并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體能測試證。
2、體能測評時間:請入圍體能測評的人員于2011年11月2日上午7:00攜帶本人身份證、體能測試證、準考證到永康一中大門入口處檢錄。遲到30分鐘及以上者,視為自動放棄。
3、請考生于11月3日上午10時后登陸永康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www.zjykrc.com)和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專欄(網(wǎng)址:www.zjhrss.gov.cn/zyjcxy/)查詢體能測評結果、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11月2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地點: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1301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根據(jù)報考職位,按照公告要求提供資料,特別注意帶上以下資料:
退役士兵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士兵證、畢業(yè)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若戶口簿不能體現(xiàn)高考入學時戶口所在地,則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高考入學時戶口所在地證明)、畢業(yè)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的證明。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將于2011年11月6日參加面試,有關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資格復審現(xiàn)場發(fā)放的《面試通知》。
2、聯(lián)系電話:87102753(永康市公安局)、87101355(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公安局
2011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