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考面試已經結束,通過面試的小伙伴們要注意,體檢馬上開始。本文,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總結了幾個體檢時要注意的問題:
1、 公務員體檢有什么要求?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2、哪些職位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等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者項目,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3、體檢應當在哪些機構進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應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同級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4、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復檢。報考者對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體檢實施機關應當日、當場安排復檢。
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